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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貿易局已發佈102年度補助公告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經濟部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展專案辦公室 通知 Exhibition Supporting Project Office,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 102年度經濟部「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加國際展覽業務計畫」 受理時間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,敬請把握機會 經濟部為持續協助企業赴海外參展拓銷,公告辦理102年度海外參 一.申請資格: 1.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貿易局登記之公司或商號 2.前一年具有出進口實績(100年7月1日至101年6月30 3.前一年未受暫停出進口處分 4.繳交推廣貿易服務費且無欠費紀錄 ※ 廠商可逕至本系統“申請帳號”項下申請帳號(工商憑證或統一編號 二.每一廠商102年度可申請補助額度: 出進口實績級距 補助金額上限(單位:新台幣) 0<實績< 100萬美元 12萬元 100萬美元≦實績<150萬美元 16萬元 150萬美元≦實績<200萬美元 20萬元 實績 ≧200 萬美元 24萬元 三.每一展覽補助額度:(不限申請展數) 每一展覽租用一個攤位(設定為9平方公尺)補助新台幣(以下同) ※ 本項補助額度可至管理系統(https://espo. 四.補助市場優先順序: (一)第1級(重點拓銷市場): 中國大陸、印度、越南、印尼、俄羅斯、巴西、埃及、土耳其、 (二)第2級(各洲重要拓銷市場): 地區 國家(市場) 東協 新加坡、馬來西亞、泰國、緬甸、柬埔寨。 南亞 巴基斯坦、孟加拉、斯里蘭卡。 中東及近東地區 沙烏地阿拉伯、科威特、卡達、伊拉克、阿曼、巴林。 中南美洲 智利、秘魯、哥倫比亞、阿根廷。 東歐 匈牙利、波蘭、捷克。 非洲 南非、奈及利亞、肯亞、安哥拉。 歐盟 英國、德國、法國。 (三)第3級(其他市場): 香港、美國、日本、韓國、荷蘭、澳大利亞、加拿大、義大利、 ※ 詳細公告內容請至補助業務管理系統網站(https:// |